清代的绿营营制,分标、协、营三大系统

发布时间:2024-12-25 11:12

绿营和八旗是清朝赖以进行统治的最重要的支柱。绿营兵额常在六十万左右,八旗兵额实数约二十万人。绿营以绿旗为标志,所以叫做绿营。

绿营由汉人组成。清朝统治者每逢占领一个地方,就首先接收当地的军队,改建为一种由汉兵组成的绿营军队制度。

绿营建制,划分军区以为镇戍。军区与行政区域不同,建制的唯一原则是以地形为归,凡相邻地形则划为一个军区,故两江(江苏、安徽、江西三省),闽浙(福建、浙江两省),湖广(湖北、湖南两省),陕甘(陕西,甘肃),两广(广东、广西两省),云贵(云南、贵州两省),各划为一个军区。

绿营在每一军区里面,以“镇”为单位,作为建立每一个军区的基础。每镇设总兵官一员,为一镇的主将。总兵官以下的等级是副将、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、千总、把总。在总兵官上面设有提督,用以节制军区内各镇总兵官。

又有巡抚,其兼提督的有节制军区内各镇的职权,其不兼提督的也有监视提督、总兵的职权。在巡抚、提督之上,又建立总督,用以节制每一军区内的巡抚、提督、总兵官,为一军区最高的军事长官(其不设总督的军区,则以兼提督的巡抚为最高的军事长官)。

绿营营制,分标、协、营三大系统。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官亲自统领的叫做“标”。副将所属的叫做“协”。参将、游击、都司.守备所属的叫做“营”。标的任务,是居中镇守,并备调遣之用。协的任务,是协守本镇的要害。营的任务,是分守本镇各地扼要的城邑关隘。凡本镇中较偏僻的县邑,或繁盛的市集,则建“汛”来分防。汛兵是从协、营分出的,由千总、把总带领。

绿营兵种,分为马兵.步兵、守兵三种。兵种平时的编制,是用一种混合的制度;而不是照兵种分编。又绿营制度,步兵拔自守兵,马兵拔自步兵,这就成为士兵升拔的三个阶级。故江海水师作战不用骑兵,而其兵种仍分马、步、守。这是绿营制度里面的一个特殊的地方。

绿营是一种土著世袭的兵制。绿营兵皆土著。土著这两个字,在绿营制度上有两种含义:第一,本地的人,绿营规定以本地人为兵,不得以外来的人补充。第二,固定不移,绿营兵入伍后,便要终生在这一个地方、这一个军营服役,不得转移。以土著为兵,他们的家庭就在军营附近,他们的祖先也生长在这里,他们从小养成了一种爱家爱乡的观念,所以入军营后,不敢为非作歹,而易于控制。

绿营兵平时在营训练,有战事征调出征,事定遣撤归伍,他们终生与本地牢固地维系,不得随将领为转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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