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双程证男两盗香港文化中心食肆被判监28个月,官斥不应靠偷窃解决经济困境

发布时间:2024-12-27 17:40

持双程证男于去年凌晨两度非法闯入香港文化中心地下内的食肆,盗取了约3千元现金及一杯酒等。 涉案内地男今于区域法院承认两项入屋犯法罪,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判刑斥被告不应靠偷窃解决经济困境,终判他入狱28个月。 辩方大律师求情指,被告因觉在内地工作没有前景来港散心,惟用尽积蓄而犯案。

持双程证男两盗香港文化中心食肆被判监28个月

郭官判刑指,被告干犯的控罪严重,认为被告理应因应其经济能力而调整逗留在港的时间,而不是透过偷窃来解决他的经济困境。郭官称虽两次犯案的性质和手法相同,但涉及不同的受害人,且被告第一次犯案后曾离开香港,其后再次进入香港犯罪。郭官另提及,被告第二次犯案时,不但偷走流动电话,更尝试撬开收银抽屉寻找其他可盗物品,终下令判监28个月。

辩方大律师求情指,被告因觉得在内地工作没有前景,抱着郁闷的心情来港散心,用尽积蓄后便于香港文化中心一带露宿,惟因肌饿而犯案。辩方大律师另指,被告犯案手法简单,事前没有精心策划,盗取的财物价值亦不高,望法庭轻判。

案情指,被告于去年10月22日凌晨非法闯入香港文化中心地下的餐厅,并在收银柜台附近搜寻一番后,自行倒了一杯酒饮用。 翌日,餐厅负责人发现约港币3千元现金被盗,而餐厅的门亦被人撬开。

同年11月3日凌晨4时许,被告再次非法进入香港文化中心内的另一所酒楼。 其后,酒楼经理发现在收银抽屉内的一部价值约港币1千5百元的流动电话被盗,而酒楼的后门、收银抽屉都有被撬的痕迹。

其后,警方于当日晚上约7时许在香港文化中心外面拘捕被告。 被告指自己两度来港后,在香港文化中心附近露宿。 在警诫下,被告称“啲钱我已经用晒。”及承认偷窃涉案的流动电话,惟因不知道其使用方法而将丢进海里。

46岁男被告孙世员,持双程证人士,被控两项入屋犯法罪。 控罪指,他于2023年10月22日在尖沙咀香港文化中心地下餐厅偷了约港币3,000元现金及一杯酒; 另于同年11月3日在文化中心1至3楼的酒楼偷一部价值约港币1,500元的流动电话。

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。

热门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