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美师偷腥女员工,爽拍婚纱还有他的种!女医气炸讨300万

发布时间:2024-11-23 09:19

女子小萱与丈夫阿国(均化名)同为执业医师,不料,小萱却发现,阿国行径诡异,追问后阿国坦承与医美诊所女员工欢欢(化名)偷腥,不仅多次出境游玩,甚至拍摄婚纱照及影片,而欢欢怀的也是他的种,后来还产下私生子,由阿国办理认领,欢欢也仍在诊所任职。不满欢欢所为,小萱愤而提告求偿30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。

法院审理,欢欢辩称,阿国是诊所院长兼主治医师,她本身有社群经营长才,在诊所担任保养师暨媒体经营主管,经营诊所官方帐号,也以自己名义经营与诊所业务相关的社群平台,分享自身经验,招揽网路客群,她与阿国并未逾越一般男女交友分际。

欢欢指称,小萱提出的照片、影像,并无法得知是何时、何地拍摄,她否认所谓的证据真实性。另外,婚纱照片也仅是诊所拍摄医美业务宣传的形象照,她与阿国仅有背对背共同拍摄,其馀皆为她个人的独照,与一般情侣、夫妻婚纱照大相迳庭。

而且,已婚男女并未违反婚姻契约的诚实义务,仍然享有各自独立社交之自由权利,小萱既然并未举证,因此,她不需要负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
法官检视入出境资料显示,欢欢与阿国确实共同出境旅游,并且也是共同返国,共有3次,而且欢欢与有阿国确实发生合意性交行为,也因此生下一名儿子,并由阿国办理认领,显然已逾越一般友人之正当交往分际。

法官审酌,欢欢明知阿国是有配偶之人,竟仍然与他交往,并共同生育1子,侵害小萱基于配偶关係之身分法益,破坏小萱婚姻共同生活之圆满、安全及幸福,情节自属重大,小萱所受精神痛苦之程度非轻。日前依法宣判,小萱请求欢欢赔偿精神慰抚金,以100万元为适当,逾此范围之请求,尚属过高,不应准许。

来源:中时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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