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少康被告“太晚辞中广”,反呛林宪同:应取消律师资格

发布时间:2024-03-12 08:57

资深媒体人赵少康去年出任国民党副领导人候选人,期间宣布辞去中广董事长,败选后回到中广及政论节目继续主持。日前律师林宪同认为赵迟至今年1月才辞职,违反“政媒双栖”的法治伦理,向北检告发诈欺背信罪,目前北检分案调查后,将赵列为“他字案”被告。赵少康11日到台北大学演讲时谈及此事,直呼莫名其妙,身为律师滥告,应该取消律师资格。他强调当时是为了要看赖清德赖皮寮违建拆不拆,才先不请辞。

“刚刚被堵访问到这一题,刚好跟媒体跟政治有关。”赵少康提到,刚刚在录影的时候突然收到一个简讯,办公室传来的,说:你被告了!自己想:蛤?落选还被告?“我是前中广董事长,现在什么抬头呢?现在叫‘副总统’落选人,我本来名片上想印‘副总统’落选人,也蛮新奇的!”林宪同告说,赵少康是媒体人,选“副总统”的时候居然没有立刻辞掉媒体、没有辞掉中广董事长,辞得太晚,所以这是违反选罢法的诈欺、背信罪。

“所以我就被地检署的‘国安组’列为他字案被告。”赵少康指出,然后林宪同又说,赵少康落选以后又回去主持等等,一下告跟政治有关系、一下告跟媒体有关系,“真的很好笑!林宪同律师我以前认识他,以前还有点交情的,不知道怎也变了?如果你是一般关心政治的老百姓也就算了,你是学法律的耶,你是通过律师考试的,你跟一般人是不一样的,你身为律师,你乱告,你滥告,你乱告,你滥诉?”

赵少康直言,“我说齁,律师公会那个惩戒小组,应该要把他取消掉律师资格!真的是喔,我觉得这真的是莫名其妙!你告我告什么?”台湾没有任何法律规定,选举的候选人要辞去媒体的职务,不管董事长、总经理、经理,去看选罢法也好、广电法也好,“因为你是候选人嘛,你没有当选!”当选以后,按照广电法,公职或者党职人员,不可以担任媒体的这些职务,“我没有当选啊?所以一提名以后,我就请假了。”

赵少康强调,自己当时先请假,而且没有干涉电台的任何职务,《TVBS》也辞去了主持,中广也请假,不做《赵少康时间》主持人了;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,就先请假,然后在辩论的时候宣布请辞。“那我当时也讲,为什么晚...不立刻请辞呢?我就看看赖清德你赖皮寮拆不拆!(台下笑)你那个是违建、该拆的你不拆?我是不需要请辞的、我请辞!这不是很奇怪吗?哪一条法律说我必须要辞?没有一条法律规定我要辞!”

赵少康表示,虽然那个是既存违建,拆除的优先顺序并不在前面,但赖清德身为一个领导人候选人,大家都在骂违建,“你应该处理嘛!那你那个不处理,去追究我那个依法不需要请辞的中广董事长跟总经理的职务,不是很奇怪吗?那好吧,很多人说反正你落选了,恢复就好了嘛?我说:不行!请辞就是请辞,选出新的董事长、总经理,就让人家做满任期。”NCC开记者会时有人问这一题,“这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!”

来源:中时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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